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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事故 应急预案培训班的通知

 

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2011510日颁布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第七条第三款的要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有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能有效实施。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的申请、受理、鉴定评审环节,申请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为必查项目。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编制、有效运行、定期演练、持续改进,有利于提高充装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质量,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及长远发展。为此,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和浙江省罐车产业联盟举办本次培训班,旨在提高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提高应急事故处置能力。会务具体由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工艺流程;

(三)充装介质的基础知识;

(四)充装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五)充装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与改进。

二﹑培训对象

充装站站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915日—920日(915日上午报到,下午1:30上课,课前有省安监局、省特检院、省罐车联盟领导讲话)

(二)地点:古咖精品酒店(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891号,东新路与石祥路交叉口,石祥路以北)

四﹑培训及食宿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共计5100/单位(三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于912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0571-85284501,联系方式:057185284501  程玲玲。

                                  

附件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培训班报名回执

 

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

                                      O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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