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及负责人任命的通知
浙大发人技〔2011〕3号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与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关于共建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框架协议》,经研究决定:
成立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吴忠标任院长。
该研究院在校内归属工业技术研究院,对外以“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名称开展各类活动。
浙大发人技〔2011〕3号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与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关于共建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框架协议》,经研究决定:
成立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吴忠标任院长。
该研究院在校内归属工业技术研究院,对外以“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名称开展各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