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江苏省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构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经研究,2012年继续选派第五批“科技镇长团”。
“科技镇长团”人选应具备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奉献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机关人选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正科级以上干部。
“科技镇长团”一般安排实职,不占当地编制和领导职数。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主要职责是1.分管或协管任职地区或单位的人才、科技工作。2.深入开展调研,做好人才科技发展规划。3.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4.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5.地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请全校各单位有意向的老师积极申报。
联系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叶青青,联系电话:0512-66801878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组通〔2012〕21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县(市、区)委、政府,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省各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构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经研究,今年继续选派第五批“科技镇长团”。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和范围
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原则,今年第五批“科技镇长团”计划选派450人左右。派出范围为省内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有关部委、省级机关、中央及省属企业等。接收范围为苏南、苏中部分县(市、区),苏北少数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每个“科技镇长团”选派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苏南新增选派“科技镇长团”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苏中、苏北新增选派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
二、人选条件
“科技镇长团”人选应具备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奉献精神。
具体条件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高校院所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机关和企业人选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正科级以上干部。
团长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配,一般为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成员人选应注重从重点培养的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担任一定管理职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人才中选拔。
三、任职岗位安排
坚持岗位人选“双公开”,即岗位需求信息向选派单位公开,人选基本信息向接收单位公开,确保每个岗位都能找到比较合适的人选,每位人选都能安排到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岗位。
“科技镇长团”一般安排实职,不占当地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般情况下,团长任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副团长2名,分别兼任县(市、区)人才办副主任、科技局副局长,分管团内人才、科技工作;其他成员,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镇长(副主任)。开发区(园区)为处级以上建制的,根据选派对象的职务职级情况,由接收单位安排相应任职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科技镇长团”成员可既担任县(市、区)委、政府有关部门副职,又担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职。
每个“科技镇长团”高校、科研院所成员比例不低于70%,要有省外“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成员。
“科技镇长团”团长任职时间一般为2年,成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如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接收单位和本人同意、派出单位支持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任职时间。
四、选派程序
1、提出岗位需求。各有关县(市、区)要对本地的经济发展、产业集聚和人才、科技工作以及企业科技创新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找准“科技镇长团”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最佳结合点,提出选派方案及岗位需求意向,明确拟安排单位、职务、特色产业及专业要求等,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县(市、区)委选派请示及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报省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确定派驻县(市、区)。省委组织部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确定派驻第五批“科技镇长团”的县(市、区)。3月26日前将接收县(市、区)的岗位需求提供给有关派出单位。
3、组织推荐人选。派驻“科技镇长团”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与有意向派出单位联系商量,严格按照人选条件,提出选派人选建议名单,于5月31日前将《第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和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报省委组织部,经审核同意后纳入当地第五批“科技镇长团”。第四批成员中拟继续留任第五批的,由接收县(市、区)委组织部在征得派出单位和本人同意后,于4月3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各派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本单位干部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人选推荐工作,于5月31日前将《第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和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4、协商调剂人选。省委组织部对各派出单位的人选进行汇总,并按照派出单位、派出人选、接收单位三方同意的原则,协商有关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开展人选调剂工作。
5、确定选派人选和方案。选派人选和方案经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发文通知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由各接收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任职等手续。
6、任职培训。8月15日前,各省辖市分别召开下派工作会议,对第四批“科技镇长团”工作进行总结,对第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进行培训动员,各接收单位做好与第四、五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对接等工作。
岗位需求、推荐人选同时需在网上申报(网址:http://58.213.132.93/zzt),相关电子表格可在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下载(www.jsrcgz.gov.cn)。联系人:吴乐、王品亮,电话:025-83300727、83309766,传真:025-83301922,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邮编:210013,邮箱:333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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