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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目前,学校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即将到来。为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责任,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意识,严格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一要排查师生交通安全隐患。要积极为寒假师生回家做好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师生不乘坐“黑车”和超员的车辆,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切实保障师生交通安全。 2、二要排查消防隐患。要针对冬令季节风干物燥、雨雪冰冻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增加的特点,结合防火委《关于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清剿火患”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校园消防隐患检查,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3、三要强化校园治安防范。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检查落实,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图书馆、消防设施、实验室等重要部位的防控,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化物品的管理和防控。 4、四要加强对学校在建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5、五要积极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假期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统筹安排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障其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 6、要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全面自查,检查结束后,实验室与安全秘书(或安全负责人)须将《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盖章后于2012年1月9日17:00之前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实验室处各校区办),电子版发送至jhp1986@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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