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事务所是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高级人民法院授权的专门开展产品质量鉴定、司法鉴定、质量事故鉴定、产品损失鉴定和灾后评估等工作的组织机构,也是国内唯一一家鉴定范围涵盖特种设备全领域的鉴定组织机构。目前事务所主要从事特种设备(涵盖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运输设备、场内机动车、游艺设备等)、交通运输设备(汽车)、热能动力设备和化工过程设备等产品的质量鉴定(司法鉴定)工作。
人力资源方面,事务所拥有强大的专家智库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其中教授级高工17人,高级工程师55人,博士35人,其他本科以上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80人。同时,中心依托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办,共享有全省各行业近300名专家库成员,人才队伍优势明显。
设备资源方面,事务所现有装备总量500余套,其中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设备23套,价值一千多万元。拥有包括超声导波检测仪、便携式超声相控阵成像检测系统、红外热像仪、远场涡流管线内外壁腐蚀检测系统、视频内窥爬行器、OMISCAN MX TOFD检测仪、漏磁仪、TOFD检测仪在内的一系列高精尖鉴定设备。
管理能力方面,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中心的实际工作情况,顺利地构建起完整的管理体系,并发布了《鉴定中心管理体系文件》(ZLK/GL-2012)。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建立,确保了鉴定工作的规范有序,起到了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升中心及联合院形象的作用。
事务所雄厚的鉴定技术能力、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先进的鉴定设备和完善的内部管理能力为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浙江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和浙江省特种设备与能源环保计量行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全力扶持下,事务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技创新,坚持“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权威鉴定机构。
放眼未来,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社会发展环境中,中心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断提升鉴定能力和拓展鉴定范围,满怀信心地迎接来自同行和社会的竞争和挑战,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鉴定服务,为确保社会经济运行的安全有序作出应用的贡献。